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70号),进一步优化黑龙江省进出境邮件通关服务,整合业务流程、打通信息壁垒,提升通关效率与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核心枢纽,聚焦进出境邮件通关全流程中的痛点、堵点问题,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对接与信息共享,构建 “一次申请、一平台办理、全流程跟踪” 的进出境邮件通关服务体系。实现 进出境邮件通关“一件事” 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压缩通关时长、降低办事成本,提升企业与个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黑龙江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
主题类型 | 主题名称 | 涉及事项 | 责任部门 |
个人 | 进出境邮件通关“一件事” | 进出境邮件通关手续办理 | ★哈尔滨海关 |
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接入办理税款功能 | |||
进出境邮件海关监管政策宣传、解读 | |||
邮政寄递业务信息系统对接 | 省邮政管理局 |
二、业务信息
(一)服务对象
进出境邮件通关“一件事”事项业务适用于黑龙江省内符合办理条件,需要办理进出境邮件通关手续的个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备办理进出境邮件通关的主体资格,邮件物品符合限制规定,物品性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三)法定依据
序号 | 事项 | 法律法规 | 具体内容 |
1 | 进出境邮件通关手续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第四十八条 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邮政企业应当将开拆及封发国际邮袋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管查验。第四十九条 邮运进出境的物品,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有关经营单位方可投递或者交付。 |
2 | 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接入办理税款功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关税。第三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是关税的纳税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第五条 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关税。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按照进口货物征收关税。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在规定数额以内的免征关税。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和免征关税数额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3 | 进出境邮件海关监管政策宣传、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
4 | 邮政寄递业务信息系统对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三条 用户交寄邮件,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邮政企业应当在邮政营业场所免费为用户提供邮政编码查询服务。邮政编码由邮政企业根据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编制规则编制。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邮政编码的编制和使用实施监督。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邮政企业发现邮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进出境邮件中夹带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的,由海关依法处理。第三十条 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国际邮袋、邮件集装箱和国际邮递物品实施监管。第三十一条 进出境邮件的检疫,由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 |
三、重点任务
(一)业务梳理。对照涉及进出境邮件通关的相关事项清单,梳理各类事项的服务内容,明确各事项的法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时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标准化梳理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政策法规变化和业务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相关要素信息。
(二)系统开发。结合我省进出境邮件通关业务实际和群众需求,构建进出境邮件通关“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框架。该平台应具备信息发布、业务申请、进度查询、在线咨询等功能模块,实现与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的有效对接,确保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交互。
(三)上线运行。开展进出境邮件通关“一件事”业务流程调试工作,模拟各类业务场景,对平台的稳定性、功能完整性进行全面测试。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指定移动端应用程序上线运行,提供统一的业务办理入口,确保平台平稳运行,各项业务办理顺畅。
四、预期成效
实现 “线上申报、线上缴税、线上查进度”,减少跑腿次数,提升政策咨询响应率,全面优化办理体验;通过系统对接实现邮件信息与海关监管数据实时共享,精准识别禁限运物品,降低监管风险;助力邮政企业提升进出境寄递效率,支持跨境电商通过邮件渠道拓展业务,推动黑龙江省跨境消费与外贸发展。
五、职责分工
(一)哈尔滨海关:梳理事项业务信息,配合建设‘进出境邮件通关’一件事主题专栏,发挥“向上沟通、向下指导”的牵头作用,向上跟进国家层面关于该项工作的推进要求与实时进展,向下在全省海关系统内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开展工作督查与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二)省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邮政寄递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三)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保障系统支撑,配合系统对接和业务方案制定,负责协调各部门完成进出境邮件通关“一件事”培训及上线测试工作。
哈尔滨海关
2025年9月30日